Anonim

在第6集中,Staz幾乎發動了Kamehameha攻擊。
可以在龍珠系列之外使用此舉動嗎?如果Staz釋放了這個Kamehameha,是否將其視為侵犯版權?

考慮到Blood Lad使用了模仿模仿(僅在那一集中,他幾乎所有的整理/進攻動作都來自其他動漫/遊戲)

遵循FUNimation的政策

合法的

我可以使用FUNimation屬性創建新內容嗎?

將藝術品帶入3D動畫等新媒體和/或基於現有藝術品創建粉絲小說通常不屬於合理使用範圍。有關合理使用的更多信息,請參見以下Wikipedia條目:http://en.wikipedia.org/wiki/Fair_use

此類作品通常被認為是“衍生作品”,創作此類作品的權利是版權所有者的專有權利之一。 17 USC§106(2)

如果有人未經版權持有人的授權創作衍生作品,則可能會對版權侵權負責。我們是否要去追趕他們,是另一回事...

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對版權法授予創作作品的專有權的限制和例外。在美國版權法中,合理使用是一種在沒有獲得權利持有者許可的情況下允許有限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材料的理論。合理使用的例子包括評論,搜索引擎,批評,模仿,新聞報導,研究,教學,圖書館存檔和獎學金。它規定了在四因素平衡測試下對另一位作者的作品的合法,未經許可的引用或與受版權保護材料的合併。

考慮這些規則,很可能意味著,如果他完成了Kamehameha,他的確會超越合理使用的範圍,而進入版權保護領域。

編輯

至於日本的版權。它們似乎確實是安靜的不同,但大致上卻大致相同(可以在此處閱讀),並且似乎也已經制定了經修改的合理使用法,與韓文版本相比,韓文版本與英文版本更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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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我認為FUNimation和其他美國公司的政策與這個問題沒有真正的聯繫。我並不精通日本關於模仿的法律和慣例,但我的理解是,它與美國的法律和慣例有很大不同。
  • @senshin Ill稍後也會破壞有關模仿的日本規則手冊,然後將其編輯為問題:)
  • @senshin先生,您為我提供了很多文字,我很頭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