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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沖頭寸|期權交易概念

在裡面 星塵十字軍 系列中,對手Vanilla Ice被本地化為英文“ Cool Ice”。還有將Steely Dan重命名為“ Dan of Steel”。是否由於可能的版權/商標侵權?還是還有其他原因,藝術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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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沒有可靠的消息來源,但是我很確定這是(如您所說的)潛在的版權問題,因為Vanilla Ice和Steely Dan都是美國音樂界的知名人士。
  • 正如下面的人所述,並非所有名稱目前都已註冊商標。但是為什麼要冒險呢?發行人(配音)是華納兄弟,所以如果那裡的音樂部門的人威脅要起訴,我也不會感到驚訝。 Crunchyroll是一家如此小的公司,以至於他們甚至無法跟上法庭費用以證明其輕率的訴訟。

我在美國政府專利商標局的頁面上找到了一個頁面,該頁面解釋了音樂家何時可以將名字註冊為商標。 http://www.uspto.gov/learning-and-resources/ip-policy/musicians-and-artists-profile,位於 註冊名稱:

有時,音樂家和藝術家想將自己的名字註冊為商標,包括藝名或筆名。如果商標似乎是一個人的名字,則該申請還有其他要求。如果姓名是任何活著的人的真實姓名(包括暱稱或藝名),則該人必須同意使用和註冊該姓名才能包含在申請文件中。參見TMEP 813和1206.03。如果商標不是指在世個人,而是可以解釋為姓名(例如看起來像人名的樂隊名稱),則必須在聲明中註明該商標不是在世個人應用程序文件。參見TMEP 813.01(b)。除了同意書的要求之外,尋求將表演者的名字註冊為商標的申請還必須包括證明商標至少出現在兩幅不同的作品上的證據(例如,多張CD封面)。參見TMEP 1202.09(a)。試圖將名稱註冊為服務商標的應用程序必須顯示與服務相關的用途,而不僅僅是藝術家的姓名或團體名稱。參見TMEP 1301.02(b)。但是,貼在原始藝術品(雕塑,繪畫,珠寶)上的藝術家的名字或化名不必與系列有關使用。參見TMEP 1202.09(b)。

我找不到任何具體消息來源說Vanilla Ice和Steely Dan是商標,但似乎很可能是。 (因此,我們應該真正寫Vanilla Ice™和Steely Dan™。)這些名稱已經出現在幾張CD的封面上,因此該條款包括在內;而且,任何在世人士的真實姓名似乎不太可能是“ Vanilla Ice”或“ Steely Dan”。 (但是,即使印第安​​納州的加里有一個“香草Thaddeus冰”,一個主要唱片公司過去可以指揮的錢也可能會說服他批准該商標。)

美國的合理使用法確實將仿冒列為受保護的工作類別,因此,根據我對Jojo的《奇妙冒險》和合理使用法知之甚少,在法庭上可能會認為這是一種模仿,因此是一種受保護的用法。但是我想譯者想避免在法庭上爭論這件事的風險,因此他們自願更改了名稱。

我認為沒有任何實際的版權或商標問題會阻止Vanilla Ice或Steely Dan這兩個名稱在英語本地化中使用。您不能為名稱添加版權,我認為商標法不會適用,因為消費者沒有機會混淆這些截然不同的產品。就Vanilla Ice而言,他在美國被放棄的註冊商標只能涵蓋“具有音樂和藝術表演的T和T恤的音頻和視頻記錄,由AN現場音樂表演來娛樂個性化”,而不是漫畫和卡通人物。另一方面,斯蒂爾·丹(Steely Dan)的名字並不完全是原始的,他們的名字取自威廉·伯勒斯(William S. Burroughs)小說中的綁紮假陽具。同樣,版權保護會自動在全球範圍內使用,無論產品在哪裡,商標保護都將遍及全球。我不知道Vanilla Ice是否在日本有很多業務,但Steely Dan曾在日本巡迴演出,因此該樂隊將有權在日本獲得與美國相同的保護。

就是說,即使他們沒有立場,美國人在美國法院對美國公司造成法律麻煩也要比他們在日本法院對日本公司做同樣的事情容易得多。日本法院。進行本地化的公司可能已經很好地更改了名稱,從而避免了即使他們確定最終會獲勝也無法承受的法律糾紛。

至少對於香草冰角色而言,還有另一個相當明顯的理由來更改名稱。許多美國人會認出這個名字,並因為這個角色實際上不像說唱表演者而被推遲。即使沒有法律考慮,他們也可能更改了角色的名稱(使用音樂家的名字的人很少),以避免名稱對美國觀眾造成的所有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