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繪圖-祖科王子(頭像-最後的彎機)
人們總是說他們購買某種系列的東西來支持某種漫畫。現在,讓我感到奇怪的是,漫畫家本人實際上付出了多少。曼加卡語通常是在像Jump這樣的出版公司工作嗎,還是他們獨立地向公司出售副本?
我認為,每賣出一輛Tankobon副本,漫畫都是由自己製作的,因此佔有很大份額,但是這對動漫,玩具,T卹,遊戲甚至活動等其他商品如何起作用?這些東西是由另一家公司獨立於原始漫畫製作的,那麼他仍然在每筆出售的商品的每次銷售中都得到一定的百分比,或者這是如何工作的?
1- 我應該相信其他人使用mangaka的創作要收費,但是我不記得收費的類型……應該類似於許可費之類的東西……
每個mangaka都非常依賴。艱難的是,有一個蓬勃發展的獨立漫畫市場,這很少是單方面的努力。因此,大多數mangaka要么以助手的身份開始,要么設法與知名出版商簽訂合同。現在,關於他們的收入,以小田榮一郎為例。據估計他的收入約為20億日元(〜2400萬美元) 僅基於特許權使用費。
現在如何建立這個數額?
合同和特許權使用費
大多數曼加卡人不賺取每小時工資。取而代之的是,他們有基於合同的僱傭協議,並帶有部分銷售(權利金)協議。這意味著,mangaka每月以固定價格製作XX頁的頁面。對於開始的mangaka,這是20-40頁約500美元。最重要的是,他們仍然可以賺取特許權使用費,大約是每個大黃蜂10-15%。這些tankobons的售價約為5美元,每頭tankobon約為0.50美元。假設一個頁面大約需要5個小時,我們可以說一個普通的開始mangaka每小時可以賺大約5 $。
這使我想到了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即mangakas往往有第二份工作。至於開始的mangaka,還不足以支付賬單。
系列成為動漫
可以說,給定的漫畫成功了,並且廣為人知,可以製作動畫。這意味著我們的漫畫大約每集約660美元。因此,標準的1 cour動漫將獲得不到8000美元的收入。 但是他們沒有獲得DVD / BD銷售的特許權使用費。這些使用費歸贊助商和出版公司所有。大多數情況下,漫畫家在動畫製作中甚至沒有發言權,而製作動畫只是為了宣傳原始系列並賺取出版商/贊助商的錢。
角色商品
現在,大多數漫畫家的另一個獲利因素是與角色相關的商品和產品的銷售。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也與上述合同相同,這意味著漫畫家還可以賺取剩餘動漫零售的10%至15%,因為這些產品中的大多數往往價格昂貴得多。
根據2009年美國市場的數據,角色商品的收入是電影,DVD和VHS的總和的8.5倍以上
TL; DR
據估計,除了DVD / VHS / Movies / BD,mangaka的產品銷售可賺取約10%的特許權使用費。導致大約每個小坦克$ 0.50,導致大約$ 0.05-$ 20的小雕像,鑰匙鍊等產品銷售。對於成功的mangakas,它可以達到 20億日元 (12.9億個大黃蜂特許權使用費,7.49億個字符良好特許權使用費)。
資料來源:crunchyroll,AnimeNewsNetwork,Yahoo Answers,幾個Wikipedia頁面。
2- 好答案,謝謝!另外,我想知道當Oda去世時會發生什麼。特許權使用費會轉嫁給他的家人還是他們去公司?因為我可以想像一件作品在他去世後很久就會流行。
- 1 @PeterRaeves這實際上取決於他們所達成的特許權使用費協議。這
What if I die
就我所記得的條款 選修的 就像What if the company burns 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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