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im

TAEMIN×次々続々【ANGERME】

因此,我正嘗試開始製作漫畫系列,我計劃將其作為荒木宏子(Airo Hiroiko)的《 JoJo的Bizzare Adventure》的延伸。我想知道是否要將其發佈在漫畫網站上,是否允許或將其計為版權。因為我想做一些JoJo領域的粉絲,但是除了JoJos的概念與他所做的無關。我當然會讚揚他,但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不刪除它就將其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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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誰允許的?某個網站?政府?

對於此類法律問題,最好與您所在國家/地區的版權律師聯繫。有關合理使用,版權等的法律在每個國家/地區都不相同,因此版權律師應有能力回答您的問題。並且此答案不應被視為法律建議。

您所描述的是同人小說/衍生作品,兩者均可被視為原始版權下的附屬權利,並且可以如此進行測試。這將要求您獲得生產該作品的許可證。

但是,根據工作室,製片人和作者的不同,可以允許創作此類作品。為了確保您可以製作此類作品,最好在發布之前聯繫其各自的法律部門。

另外,您可能需要注意將其上傳到哪個“漫畫”網站。如果法律部門同意,則可能會詢問有關您的分配方法的問題。由於許多漫畫網站都是非法性質的(盜版提供者),因此提及出版物可能會導致不良血液,如果不能一開始就遭到拒絕。您可以參閱我們的已知法律提供者列表作為參考。

抱歉,通知您,但是是的,它非常有版權,現在可能並不能完全歸網站所有者所有,只需聯繫網站所有者並向其詢問。

這取決於。為單詞之爭而寫詞是版權。官方(未本地化)展位名稱將具有版權。這僅取決於您所擁有的。另外,如果可以的話,請您提供給我該網站的鏈接嗎?我可以從那裡弄清楚,然後編輯此答案。